2016年8月份生效的财税法规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6.07.20
生效日期:2016.08.01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内容提要:此公告明确了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程序,其中特别明确: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此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此公告规定执行。
法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6.06.30
生效日期:2016.08.01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号
内容提要:《公告》规定,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编列免税图册。挖掘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吊车)六类工程机械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5号)规定在免税图册中不再列示图片的车辆,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产(改装)或进口车辆时,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料,统一在免税图册中列示图片。
法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6.07.06
生效日期:2016.08.01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
内容提要:公告规定试点纳税人月销售额应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试点纳税人除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须向地税局申请代开专票以外,其他应税行为皆可自开专票。单份专用发票可开具的最高不含税金额为9999.99元。在申报纳税时,自开专票销售额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相应
法规名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6.07.13
生效日期: 2016.08.13
法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
内容提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证监会已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方式仍是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办法》明确了激励对象的范围,如明确独董、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明确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可成为激励对象。另外,还完善了上市公司内部问责与不当利益回吐机制。
法规名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6.24
生效日期:2016.08.01
法规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
内容提要:《办法》围绕电子化、大数据和信用,推动建立多种监管方式结合的监管体系。一是电子化监管。《办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二是大数据监管。《办法》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的基础上,要求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机制,开展监测预警。三是信用监管。《办法》按照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事中分类监管,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事后联合惩戒的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体制。